根据晋团联发[2011]17号文件《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曲沃县被确定为全省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县,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9月14日,曲沃县在县委第五会议室召开曲沃县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费向前、县综治办主任张海华、团县委书记张艳红、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乡镇的政法委书记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综治办主任张海华宣读了县综治委《关于成立全县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团县委书记张艳红宣读了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部署了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并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费向前就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县关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的试点工作作了讲话。他强调,相关部门要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工作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曲沃、和谐曲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共青团曲沃县委副书记、浙江工业大学挂职团干 董首恒) |